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月1日起取卵术、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精子优选处理、胚胎移植、人工授精等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正式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截至3月30日,我市医保统筹基金为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支出超31万元,让更多想要孩子但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拥有做“试管婴儿”的机会。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王亚鹏介绍:“辅助生殖技术主要分为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两大类,我市这次纳入医保的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覆盖了人工授精及一代、二代、三代‘试管婴儿’相关技术。以往没有医保,患者的经济负担重、压力大,这些压力很有可能反过来影响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的成功率。现在,医保能报销后,患者的经济压力减小,心理负担也相应地减轻。”
据了解,辅助生殖技术对于许多因各种原因无法自然受孕的家庭而言,是实现生育的重要途径,这些技术不仅帮助众多家庭圆了育儿梦,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市人口结构的优化。此次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在我市如期落地,为渴望生育的家庭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
王亚鹏说,进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的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实行单行支付,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例如,在三级医疗机构进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第二代试管婴儿)治疗。纳入医保前,患者要花费的取卵术(2300元)、单精子注射(2700元)、胚胎培养(4200元)、胚胎移植(2300元)合计11500元。纳入医保后,若患者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70%的报销比例,上述4项费用分别只需支付690元、810元、1260元、690元,合计3450元,可报销8050元;若患者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50%的报销比例,上述4项费用分别只需要支付1150元、1350元、2100元、1150元,合计6123元,可报销5750元。最终报销费用根据患者具体治疗情况来定。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推动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政策落地执行,加强全流程监管,营造更加友好的生育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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