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实施晶澳包头300MW绿色供电项目的通知》,国资运营集团子公司包头国运铭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晶澳太阳能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联合申报的晶澳包头300MW绿色供电项目顺利取得自治区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
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关注度不断提高,风力和光伏发电已成为解决能源需求、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包头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特选派专人积极对接我市已批在建及拟申报新建的新能源项目,大力推进参股我市新能源开发项目工作,成功申报晶澳包头300MW绿色供电项目。该项目将直供新增负荷为26GW拉晶、20GW切片、5GW组件生产项目,建设绿电项目容量30万千瓦,其中风电场装机容量为24万千瓦、光伏容量为6万千瓦,同期配置4.5万千瓦/18万千瓦时的储能装置。
该项目将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发电,建成后每年产生约7亿度绿电,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0万吨,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的同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内蒙古地区的绿色能源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
包头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将该项目作为切入点,持续坚持“两新”导向,围绕新能源项目加大力度走出去,优先选择在我市配套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精尖、高附加值、高经济贡献项目的大型企业合资建设风电光伏项目,推动新增新能源消纳企业招商落地,实现开发与利用有机结合,提升引进落地的效率。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吴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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