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关于推行连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便利化管理的通知》,在全市推行连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便利化管理。
主动靠前指导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将申请方式、申请资料、咨询服务热线等在市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注册在包头市的连锁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含区域总部)提出申请后主动介入,对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专业指导,减少企业因材料修改浪费时间;对符合评审要求的连锁餐饮企业门店上门服务,规范指导店面布局、梳理加工操作流程,协助制定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切实做到将事项审批中的关键点、风险点向企业一次性告知,让企业提前梳理问题清单,排查风险隐患。
开辟便利化审批“绿色通道”。注册地在包头市的连锁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含区域总部)可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便利化评审申请,对通过评审符合要求的连锁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含区域总部)的直营连锁门店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审批。市场监管部门开辟便利化审批“绿色通道”,申报企业享受精简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便利化措施,实现“秒”批通过。同时,审批系统会将企业基本情况、门店经营模式、标准布局流程等信息进行储存并在后续办理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予以复用,大大缩减审批时间、流程。
强化培训促规模化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连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便利化管理行政许可培训会,对强化连锁餐饮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重点培训。
优进劣出动态监管。对于通过便利化审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门店,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中发现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或者直营门店存在便利化审批退出情形的,相关企业总部将被移出“许可便利名录”,不再享受便利化审批举措,2年内不得提出同类评审申请。
(记者:李岸;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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