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与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举行了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启动仪式,为打造“司法透明”“阳光执行”迈出了重要一步。
作为全市首家启动检察院派驻法院执行局工作模式的法院,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主动邀请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督,既是积极响应最高院完善执行监督管理机制的倡议,也是充分考虑法院执行局作为老百姓关注度高、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岗位,存在着较多的廉政风险点。通过主动接受监督,既能落实最高院关于“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也能更好地将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3月22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法院执行局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站在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与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订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的协作意见》,明确了派驻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站的场所、人员配备、协作机制等,确定了派驻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站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尊重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遵循依法监督的工作原则,主要职能是方便当事人申请监督,方便工作开展,依法支持人民法院合法的执行行为,监督违法的执行行为。
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保持常态化的沟通协作,采取有效措施,瞄准薄弱环节,推动构建与时俱进的“两院”新型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执行监督的良性运行,确保执行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执行检察室的成立缩短了检法两院的交流距离,也为法院与检察机关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提供了样板,为两院干警的互相交流学习提供了平台。采取有效措施,瞄准薄弱环节,推动构建与时俱进的“两院”新型协作配合机制,在实现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零距离”法律监督的基础上,促进执行监督的良性运行,确保执行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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