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并给同案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以身作则,认真担负监护职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2年8月7日凌晨1时许,已满16周岁的小明与15周岁的小伟骑电动车在路上闲逛时看到了某地公寓楼下停放的摩托车,小伟提议将该摩托车推走并将摩托车推至路边,出于兄弟义气,怀着“反正也不是我把车推到路边”的侥幸心理,小明帮小伟将该车盗走并停放到小伟家中。案发后,小伟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立案,而小明却因已达刑事责任年龄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细致审查,检察官认定小明在该案中有自首、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从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经过社会调查,又发现小明与家庭关系和睦,是个懂事的孩子,只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才会误入歧途。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为了将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深入落实在每一个诉讼环节中,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就是否同意给小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围绕基本案情、法律适用等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阐释,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意见。会上,小明对自己所犯错误进行了深刻反省,保证日后会严守法律底线,绝不再犯。
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绝不是放纵未成年人为所欲为的理由,对涉罪、涉错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处遇工作是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之一。检察官给同案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小伟的法定代理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对小伟严加管理,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同时对小伟进行了现场法治教育。小伟的法定代理人保证以后一定会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提升孩子的法治意识,而小伟也表示日后绝不再触法律红线。
日后,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将继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全方位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检察司法温度,将迷途少年“带”回正途。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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