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包头市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和运行管理,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场所“一站式”服务功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制定《包头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规程》,从窗口设置、服务规范、业务规范、责任划分等5个方面,扎实推动“一窗通办”改革试点走深走实,稳步推进窗口服务、业务集成、力量投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使各级政务服务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心,用心用情打造政务服务新名片。
在窗口设置方面,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管理机构根据事项进驻及办理情况,合理设置窗口,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办事窗口、综合出件窗口等窗口,可根据业务办理量、服务场地面积等实际情况,合并设置相关窗口,有条件的可通过综合办事窗口统一实现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参照执行,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
在服务规范方面,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规范综合窗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相关制度机制,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对不属于办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履行告知义务,耐心解释,提供指引和帮助,并根据工作实际或者服务对象需求,提供延时、错峰服务,满足群众差异化办事需求。
在业务规范方面,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建立“一窗式”综合受理事项清单,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同时,制定规范、标准、清晰的办事指南与业务规范,列明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法定规范、办理时限、示范文本等内容,作为综合窗口的收件依据。
在管理监督方面,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建立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做好常态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服务意识、服务礼仪、服务流程、岗位职责、业务标准、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培训方式可采取第三方专业培训、集中轮训、专题培训、定期业务知识考核、跟岗学习等。
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将着力提升“一窗通办”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最大程度解决群众办事需求,打通服务群众堵点难点。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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