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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率先推行 为社区工作者建缴住房公积金

近日,昆区政府在我市率先建立了社区工作者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这一制度保障,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吸引优秀人才、稳定基层队伍、增强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社区工作者身处社区工作第一线,肩负着城市管理、化解矛盾、服务居民、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住房公积金制度,则关系到社区工作者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昆区一直致力于持续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落实“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兑现“五险”待遇后,又为社区工作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基层工作者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红利。

那么,社区工作者如何缴纳,缴纳基数是多少?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建缴对象是在全昆区已纳入“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管理的社区工作者,以及今后新入职的纳入“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管理的社区工作者。已办理过退休手续留用的社区工作者,不列入建缴范围。

社区工作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上一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收入(岗位报酬+等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职称津贴),新任职的社区工作者在其发放工资后次月开始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社区工作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一拨付。

听到这一好消息的社区工作者王云激动地说:“这一红利暖到了我们的心里,让我们工作更加有动力。”近年来,我市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年轻力量越来越多,他们工作在一线,在群众最贴心的岗位上,留住人才、做好基层工作是建设队伍的关键,昆区将结合实际情况,继续推动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保障机制,提升待遇保障、健全发展规划、强化荣誉激励、推动福利保障,大胆任用和培养骨干社区工作者,注重选拔年纪轻、干劲足、肯吃苦的社区工作者竞聘社区“两委”,为其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机遇,激发社区工作者自身职业认可,提升队伍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鸿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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