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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实践在行动|通过“积分制”创建文明户

“我婆婆对我的爱护就像对自己的女儿一样,记得我刚怀孕的时候,婆婆不让我干任何家务活,还给我做各种好吃的,我的衣服脏了,婆婆也总是第一时间拿去洗,那时我就在心里暗暗地说:谢谢您,妈妈,日后我也一定会好好孝顺您。”在昆区昆河镇南排村评选出的星级文明户徐女士家里,婆媳如同母女,相处十分融洽,形成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近年来,昆区昆河镇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载体,探索建立并通过“积分制”积极引导村民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传承孝道”,涵养文明新风,树立文明风尚,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出台了《昆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文明团结超市”积分管理实施办法》,围绕“星级文明户”创建重点任务明确积分事项,共包含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人居环境、勤劳致富等10项内容,实现“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在分值设置上,把婚事新办、家风家教等5项作为“可高可低”灵活调整积分内容,使“积分制”兼具差异性。

在评定制度设计上,明确行政村为管理主体,由村发动群众组建积分制定小组、积分评议小组和监督管理小组,解决“谁来打分”的问题。明确以户为核算单位,以“积分制”为衡量标准,积分达50分及以上的家庭授予“五星文明户”,“40-49分”的授予“四星文明户”,“30-39分”的授予“三星文明户”。对符合条件的星级文明户,再由乡镇组织人员复核验收。验收完成后,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一评定、每年一复查;对不合格的,取消其星级资格,截至目前,全镇共评选表彰星级文明户78户。

乡镇对获评“星级文明户”的家庭给予不少于200元的物质奖励;农村则依托现有村委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明团结超市”,村民可凭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同时,积分结果与评先评优、入党、公益性岗位竞聘等挂钩,推动积分在各领域的广泛运用。

(文/记者:姬卉春;图/通讯员:魏星;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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