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下达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笔资金主要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支持我市18个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发展当地特色发展新型服务业,盘活集体所有的房屋、厂房等,因地制宜采取直接运营、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延长农畜产品产业链,发展农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资金涉及两个项目,一是达茂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绿色无土栽培数字化牧草工厂项目,涉及5个安置区,123户245人;二是包头市黄花滩绿色食品园区冷库建设项目,涉及11个安置区,123户270人。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一是用于黄芪加工、肉牛养殖等特色产业类项目;二是用于灌溉设施、农贸市场配套、修路等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三是用于支持兴边富民行动和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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