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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动员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2月20日,我市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部署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会议。包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市文旅广电局、各旗县区文旅(文物)部门,文博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此次普查自2023年11月份开始,到2026年6月份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准备阶段,全面梳理2012年以来,在配合基本建设考古调查、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区域性专项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实施调查阶段,以县域为单位,对第三次文物普查所有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开展实地复查,按照普查登记表采集、核准、填报相关信息,重点确认普查文物当前保存状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形成成果阶段,完成登记、上报、复核、验收等工作,建立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

通过本次文物普查,将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总目录和数据库,实现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的动态管理。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监管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据悉,我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063处,市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17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3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4处。境内有战国赵北长城、固阳秦长城、汉外长城南北线、北魏长城南北线以及金界壕漠南线和主线,共5个时代8条长城,长城总长度约727千米,可移动文物数量为14万余件(套)。近年来,我市积极申请国家和自治区文物保护资金和“三防”资金超亿元,完成了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文保单位五当召壁画修缮、麻池城墙修缮等工程;市本级累计投入各类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组织实施了30余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

(记者:康璐;见习记者:岳宇乐;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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