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达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09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等。
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260万元,主要支持我市18个具备条件的嘎查村,每个嘎查村可获得70万元,用于引导相关嘎查村突出当地特色发展新型服务业,盘活嘎查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厂房,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延长农畜产品产业链等。支持实施2个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1170万元,包括达茂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绿色无土栽培数字化牧草工厂项目、包头市黄花滩绿色食品园区冷库建设项目。支持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879万元,重点用于黄芪加工、肉牛养殖等特色产业类项目,灌溉设施、农贸市场配套、修路等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等。
(记者:张海芳;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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