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近年来,内蒙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推动经营主体开展年报信息公示,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新格局逐步形成。
为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全力筑牢经营主体“信用围栏”,今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在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监管、信用惠企便民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首先,通过大力提升“双公示”、信用承诺、特定信用信息归集水平,配合推动水、电、燃气、仓储、物流、纳税、不动产等信息归集,力争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信用数据,为开展信用评价和信用监管奠定基础。其次,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合起来,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此外,通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模型,创新“信易+”产品应用领域,有效发挥信用助企作用。鼓励经营主体主动作出信用承诺,推出一批适用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信用承诺代替证明材料。探索实行信用数据开放,让消费者评价和政府信用评价在信息平台同时公示,推动信用监管信息“飞入寻常百姓家”。
来源:草原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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