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全区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类当事人提供“一网通办”全流程电子化服务。
1 信息互联互通
我市率先上线全区统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业务实现“CA证书互认、一地注册全区通用”,政府采购与预算、资产、国库支付系统有效衔接,成为自治区首个实现跨盟市远程异地评标的地区。我市被列入自治区行政裁决电子化管理试点地区,全面开展质疑、投诉、行政裁决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控机制,充分保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独家增设远程音视频监控系统,随时监控查看开评标现场。
我市实现了与“信用中国”“政务服务”“蒙速办”“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资源互通共享,严格落实无意向不采购政策,在自治区率先公开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提前获知采购信息。全面常态化公开征集评审专家、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各类专题馆供应商。
为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出台《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率先提出为供应商免费提供招标文件、取消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实行预付款制度,缓解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压缩采购过程各环节工作时限和投诉受理时间,推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在全国率先搭建“政采贷”合同融资平台,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在线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支持企业发展。
我市全力落实国家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阶段性提高预留比例和价格扣除,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预留国家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并搭建我市乡村振兴馆,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
2 提升服务效能
为了提升服务效能,我市通过45项指标对各采购当事人进行诚信互评,推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了各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提升了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创造了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我市还完善系统监督预警规则,实时提醒规范各类采购当事人,印发《包头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采购主体的管理,完善内部制度建设,提高电子化交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减流程、减材料、优环境,为企业打通政府采购市场路径,实现从采购预算到资金支付真正意义的全流程“一网通办”。我市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城市圈不断扩大,与区外哈尔滨、区内所有盟市实现评审区域“多地”联动、专家资源共享,已完成远程异地评审项目115项,是自治区首个实现跨盟市远程异地评标、首个与全区所有盟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地区。
我市政府采购交易和金融服务更加优化,累计减轻企业负担标书费超2000万元,取消投标保证金超6亿元。率先为供应商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共有7家金融机构实现放贷,已累计为中标供应商完成授信上亿元,受益企业近百家,成为自治区受益企业和放贷金额最多的盟市。
我市鼓励采购人将中标结果确定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时间由30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力争2个工作日;合同备案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力争1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支付时间在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基础上压缩为10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受理通知书和送达通知书由国家规定的5个和8个工作日内,合并压缩为3个工作日内完成。
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市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82559万元,提振中小企业对市场的信心;采购节能、节水产品7802万元,以绿色采购促进我市“双碳”工作落实。2023年全市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已完成285.59万元,从增量和总量均体现了对于乡村振兴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支持。
为适应新时期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要求,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质量,多方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监督管理,包头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常态化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023年入库具备高级职称专家39人。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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