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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提升环境质量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不断探索、规划先行,积极推进我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资源化再利用相关工作,对废弃矿山分类利用,实行“一矿一策”,引导全市废弃矿山资源化再利用,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矿山生态修复。

2023年,全市98家有治理任务的矿山编制了年度治理计划书;22家矿山调整完善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面向179家矿山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内业核查114家,实地核查65家;运用遥感卫星影像定期监测矿山地质环境变化,截至目前,大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既提升了矿山的水土保持能力,又逐步恢复了植被,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增强政策研究 强化要素保障

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包头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对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活动做出统筹谋划和总体安排,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推进我市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完成“包头市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状况调查评价”,制定《包头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具体任务和时序安排,促进历史遗留矿山因地制宜盘活利用。

加强典型引领 探索新模式

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与生态修复项目相结合,指导包头市各旗县区进一步挖掘项目实施潜力,积极开展项目策划和申报,持续推进固阳县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治理与增减挂钩项目相结合,在新增复垦耕(林、草)地22681.13亩同时,完成31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0.73平方公里的治理,实现土地的综合整治和复垦再利用。

创新管理机制 修复矿山生态

市自然资源局遵循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拓展项目植入、规划预留、工矿废弃地转型利用等多元化实施路径。规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组织、实施、考核、激励等机制和适应性管理模式。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资本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修复体系,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形成长效的实施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全面推动我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记者:曹瑾;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王雪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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