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内政发〔2023〕23号)有关精神,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作为自治区重要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将进一步打造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加强呼包两市政务服务工作交流合作,切实满足群众和企业异地办事需求,推动呼包两市一体化建设。近日,呼和浩特市与包头市签订了《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政务服务领域同城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两市政务服务方面的合作举措。
在呼包鄂乌“四城通办”合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两地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合作,2024年年底实现两地通办事项192项(其中涉企生产经营事项92项,个人办理事项100项),涵盖出入境、身份证、公积金、医保社保、企业注册、文教卫体等领域企业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
分批次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两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工作,实现同一事项审查要点、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办理流程统一,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标准统一范围,2024年年底前实现两地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进一步健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两市合作机制,专人定期对接,充分发挥“跨域通办专窗平台”作用,通过视频会议、电话会商等方式深化沟通协作,理顺“跨市通办”事项合作流程,提升事项的受理率和准确性。
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将加强联络对接,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推动呼包两市通办事项办得又快又好,为群众异地办理提供更多便利举措,实现政务服务与百姓“零距离”。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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