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的首次表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近年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取得了显著改善。包头的优良天数由2015年的249天增加到2022年的323天,PM2.5浓度由50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面大幅下降实现历史最优。完成了包钢总排废水综合整治、中水提质改造等重点工程,2023年,四道沙河、二道沙河、昆河、东河4条主要入黄支流首次全部消劣,取得历史性突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由31.9%提升至52%,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
2023年8月开始,创新性开展“一治三转”百日攻坚,对38个“老大难”“拦路虎”问题,建立“分类盯办、全程跟办、强力督办”的大督察工作机制,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持续向好。
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全市电解铝、水泥等行业企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钢铁行业全面启动超低排放改造。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完成大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和颗粒物源解析,建成覆盖城区的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和激光雷达扫描系统,构建起全市蓝天云智慧监管平台,有效提升精准治污能力。将全市1145家涉气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
推动昆河、四道沙河等河道系统治理,编制《黄河包头段四条主要入黄支流水质改善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完成二道沙河生态治理、四道沙河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定331.2平方公里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在2023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中位列前位。
建立完善污染地块再开发联动管理机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全市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推动完成33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62.9%,提前完成自治区“十四五”目标。完成以“双源”为重点的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推动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分级防治。
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双驱动综合利用模式等3项“无废模式”在全国范围推广借鉴,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
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服务。全力创建5个国家级试点和1个自治区级试点,包头成功入围首批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巩固提升全国“无废城市”试点成果,土右旗沟门镇和美岱召镇成功创建第一批自治区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在全国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包头样板”“包头经验”。入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城市,系统提升和优化区域生态系统质量。
严格开展环境执法,2020年以来,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29件。在自治区首创并发展了“生态环境+公安”执法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成覆盖全市10个旗县区、重点企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网和黄河包头段主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
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制定出台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和生态环境执法“双十条”措施,组建审批服务专班,全部政务服务许可事项实现全国最优。
(记者:姬卉春;通讯员:刘鸽;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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