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职责的一项重大举措。试点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包头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出台了《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6项制度,提炼了土右旗敕勒川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等6项实践案例,研究形成了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等8项理论成果,构建了“5116”储备土地创新发展管理模式,优化了“N+1+1”土地收储运行模式。
自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部署以来,我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地区和委办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强统筹协调,理顺了地区、部门间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为顺利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扎实推动试点工作,市政府组织旗县区政府和自然资源、林草、农牧等部门研究讨论工作方案和自然资源清单,凝聚工作共识,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具体方案。目前,试点实施方案和自然资源清单已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备案后印发实施。
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自然资源与林草、农牧等部门加强了沟通对接,明确了工作任务承担主体和相应资源种类的探索研究工作,并就如何推进试点探索任务进行了充分交流与探讨,建立了定期对接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下沉至各旗县区,自然资源局与林草、农牧等试点单位对接,通过政策导向宣讲,摸清管理现状,明确试点任务和探讨研究方向,构建了市县部门联动、试点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开好了局、起好了步。
为将试点工作抓实抓细,包头市自然资源局还根据《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整理分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制定了包括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确权登记、清查核算、储备管护、处置配置、收益分配、制度保障、理论探索”八大任务板块的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林草和农牧等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事项和时间进度安排等具体内容,细化了试点任务分工,压实压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夯实了试点工作基础。同时,包头市自然资源局还立足工作实际,围绕专题研究方向,定期组织项目单位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试点工作研究质量,确保专题研究成果取得实效。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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