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春节临近,按照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活跃节日市场,方便市民群众购买年货,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青山区范围内设置19处节日市场。市场开放期间将统一设立节日市场牌子,设置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月9日。
19处节日市场分别为:民主路文学道口南北、青东东路教堂门口及对面、互助道南段(科学路-建设路)、迎宾道迎宾小区东门、迎宾道康乐小区东门、桑干道与丰产道路口北侧、林北道与富强路口西侧、纺织道(望园中道-望园南道)、进步道(繁荣道-进步道公厕)、丰产道(先锋道-青山路)、赛音道(青山路-兵工路)、新兴道(少先路-龙江道)、乌审道(春光巷-瑞春苑区间道)、春光巷(少先路-龙江道)、幸福路(先锋道-青山路)、先锋道(光荣道-哈达道)、二〇二北环路、中心广场西侧、娜琳步行街(文化路-先锋道)。节日市场实施全天候经营。
为保障春节期间市容和交通秩序,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繁荣祥和”的节日气氛,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求各市容中队要强化责任意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坚持以“疏导结合、规范管理”的方式,引导流动摊贩进驻节日市场经营场所,按照“三定两统一”标准,每个摊贩固定摊位面积、划分经营区域,统一实施规范化管理。城管执法人员引导摊贩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经营时间、市容秩序与环境卫生。各摊贩自行配备垃圾桶,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杂物,不得乱倒污水,闭市后清理摊位物品和杂物,不得堆放物品,不得搭建各类棚亭。每日出摊要按照要求进行归类,夜间不允许在街内堆放货物,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音响以及其他扩音设备进行叫卖。按照管理要求对摊贩进行管理,对存在的卫生、秩序、超时经营等问题及时整改;如有违反市场管理规定、扰乱市场秩序,卫生不合格等问题,立即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将清退出市,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撤市。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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