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自家三轮车后座不知何故被点着了,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
经调查,原来是三个孩子在小区内燃放小烟花时,火花溅到三轮车后座的棉被上引发,看到棉被开始冒烟,三个孩子害怕极了,立即前往附近的商店买了瓶装水浇在棉被上,三人以为火被浇灭便离开了。没想到风一吹棉被又复燃了,眼见火势越来越大,路过的群众拨打119才将火扑灭。民警很快找到三个孩子,对他们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叮嘱家长要看管好孩子。之后,民警协调孩子的监护人与车主达成损失赔偿协议。
寒假来临,各位家长要重视起来,切勿让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对小孩玩火造成火灾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宋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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