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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 133套房屋被强制腾退

近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包头中院)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强制腾房执行行动,本次行动共腾退133套房屋,是代表委员与法院共同践行“鹿法同心圆”的生动实践。

在内蒙古某投资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告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向原告某投资公司按期交付133套房屋,内蒙古某投资公司向包头中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

包头中院向被告财产所在地张贴公告,责令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限期迁出该房屋。然而,到期后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未履行公告内容,包头中院就此强制执行。

133套房产中有6套住宅,127套商业用房,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事先制定的强制腾房执行预案,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序开展工作,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全程录音录像,确保了腾房工作的公开透明,并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到现场对房内的施工材料和房屋进行登记,代表委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腾房过程中,有6位老人来到现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认为自己拥有每层商业房20%的产权,因此拒不腾房。在认真听取老人的诉求后,执行干警针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释明,最后老人们同意了建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自己的问题。

整个执行过程中,包头中院依法启动了总对总查控及传统查控,经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股票、证券、股权、车辆、互联网银行以及不动产等财产进行查询,包括对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调查,再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活动,是保障司法公开的有效手段,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希望以后可以多多举办,让更多代表委员参与其中。”作为受邀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包头铝业电解三厂维检区车间技术员陈鑫说出了自己见证执行的感受。

执行是司法流程的“最后一公里”,面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执行难“痛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玩失踪”等难点问题,包头中院依法重拳打击,强势亮剑,加大执行力度,展现出了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决心。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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