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执行难题化解在前端,土右旗法院深入应用执前督促程序,将督促履行作为诉源治理的延伸、执源治理的前锋,营造主动履行、诚实守约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做实做细,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司法智慧。
近日,土右旗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赵某与被告杜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发生矛盾,甚至派出所民警出警协调也无法得到实质解决,故而赵某将杜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庭前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耐心调解均未成功,因此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并如期开庭审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杜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赵某偿还借款16万余元,《自动履行指引及拒不履行后果预告书》在判决下达当日一同送达至了被告杜某手中。眼看履行期限届满,可杜某却没有一点向赵某偿还欠款的意思。为此,承办法官决定尝试将“审理”向后“延伸”一步。
承办法官通过线上、线下多次向被告杜某释法析理。“被告再不及时偿还欠款,原告将申请强制执行,你很有可能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在电话中,法官明确告知杜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后果。杜某思虑再三后,主动联系法院,并表示:“确实是因为这个纠纷与原告发生不愉快,心理的疙瘩迟迟解不开,不想主动履行义务。”
“感谢土右法院的法官主动替当事人考虑,变通执行理念,没有将案件直接转入执行程序,不仅让我不必承担可能发生的执行费用,同时也让我免去了被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我现在也想通了,愿意积极偿还欠款。”不到一周,杜某便筹措好了款项,并在法院的见证下当场给付原告赵某162287.25元。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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