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拒不交纳物业费,业主投诉物业服务不到位,拒绝交纳物业费,矛盾激化,形成恶性循环。物业纠纷看似小事,却事关民生大计,此类纠纷具有多发性、群发性的特征。近日,土右旗矛调中心一次性受理了13起某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物业费纠纷,在土右旗人民法院派驻调解员协同人大代表的联合调解下,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土右旗某小区建成已将近10年,前任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5年后,于2022年7月交接给现任物业公司。近期,前任物业公司起诉了该小区13户业主,要求其交纳2022年7月前拖欠的物业费。
收到诉讼材料后,调解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13户业主联系,并梳理汇总相关信息。据了解,被起诉的13户业主住在同一栋楼内。从业主方面,调解员了解到,由于楼道内部分路面、楼梯严重损坏,物业公司迟迟不予修缮,让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了矛盾。前任物业公司在任期间,采取的限制居民乘坐电梯的催收物业费方式,导致部分业主与前任物业公司积怨颇深,故而消极交纳物业费。
找准“病灶”后,矛调中心特别邀请人大代表调解员石二改、土右旗房地产和物业行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对该系列案件进行联合调查。
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小组召开了“调前准备会议”,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该系列物业纠纷发表了意见。最终分析认为,该小区因开发建设时存在瑕疵,导致部分基础设施不完善,遗留问题较多,客观上致使物业公司部分工作开展困难;前任物业公司对该小区26号楼提供物业服务时,存在擅自将电梯卡设置权限以催收物业费的不当行为,也损害了部分业主的利益。
调解过程找到问题所在之后,调解工作正式开始,但业主与前任物业公司各执一词。
业主们你一言我一语“吐槽”着物业公司的服务,越说越激动,情绪反应强烈。
“部分业主经催收后仍然不交物业费,不得已才采用刷卡乘梯的方式的。”前任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觉得自己也有委屈。
眼看双方气氛逐渐紧张,人大代表石二改运用自己多年的群众工作经验,摆事实、讲道理,谈笑间便安抚了双方情绪、缓和了调解现场的气氛,“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业主若对物业服务质量有异议,应通过寻求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而不应以拒交物业费为对抗手段。消极对抗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使得双方关系陷入恶性循环,也同时让业主丧失取证良机,处于被动地位。”石二改说。
在与前任物业公司的沟通中,人大代表指出,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是物业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当与业主产生分歧时,应当直面问题,积极化解业主的心结,万万不可采取不恰当手段激化矛盾。通过调解小组的释法析理,双方均对自身行为的不妥之处进行了反思,最终各退一步,达成和解,一场涉及13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迎刃而解。
物业公司与业主朝夕相处,关系紧密。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地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小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业主应当及时交纳物业费用,当双方不可避免产生纠纷时切勿消极对抗,应通过积极沟通,必要时向主管部门、调解中心等第三方寻求帮助来消除矛盾,共同构建良性互动的物业服务关系。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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