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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获评“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优秀试点城市”

近日,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在第二届全国节水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上发布了《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成果》,我市位列全国23个优秀试点城市第十名。

自2022年入选全国首批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以来,我市立足市情实际,以再生水综合利用为突破口,扎实推进解决水资源短缺难题。在自治区率先出台《包头市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包头市再生水配置利用规划2023-2025年》,推动修订《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包头市再生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再生水综合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据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水务局组织实施再生水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项目16个,今年完工3个,具备再生水置换能力2500万立方米。2024年全部完工后,将增加再生水利用量7000万立方米,市区生活、工业污水处理厂达到10座,再生水深度净化厂4座,再生水管线由原来的223公里增至330公里,实现再生水“分质供水”,形成“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全市大循环”的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记者:樊佳疑;通讯员:郭文达;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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