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共有25个城市和10个园区成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我市位列其中。
此次试点工作前期经有关地区城市和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最终确定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的入选名单。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共有两座城市和一个园区入选,分别为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和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试点工作要求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同时要求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最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将组织有关方面对各试点城市和园区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反馈有关修改意见。
(记者:张建芳;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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