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任何审批手续,无任何施工许可,竟开工建设钢架彩钢房。近日,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210国道东侧一检测站院内,多名工人在未取得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一座约220平方米的钢架彩钢房。执法人员迅速采取行动,当场叫停了施工。
随后,执法人员利用现场工人使用的切割工具对违建依法进行了拆除。一名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任何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建筑的单位都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钢架彩钢房在未经任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无疑是典型的违建。与此同时,执法人员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的普及,使其了解私自建设违建的严重性和所需承担的后果。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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