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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检察官麻俐获得全国荣誉

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1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表彰。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麻俐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从事检察工作14年以来,麻俐始终坚守办案一线,致力于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及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践行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先后荣获“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个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包头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包头市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为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她主动担当,成立“麻俐检察官办公室”未检办案团队,带领“队员”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打造昆都仑区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她坚决依法从严打击、从严惩治,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面对迷途的罪错未成年人,麻俐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用心教育、耐心倾听,真心感化、暖心相伴,在她的帮助下,45位涉案未成年人顺利重返社会,2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考入国内本科学校。作为3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她带领团队走进校园为4万余名师生送去法律知识,邀请2万余名师生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零距离”感受法治氛围,成为了孩子们心中喜爱的法治课“麻校长”。面对困境妇女儿童,通过与妇联搭建的线上“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平台”,主动收集救助线索,让其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双重帮助下摆脱困境,同时还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全力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断帮助妇女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鼓励妇女群众使用法律武器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真正做到了成为“妇女儿童身边的贴心人”。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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