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无故丢失金银饰品,准确丢失时间却无法确定。日前,东河区公安分局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经民警侦查发现,窃贼居然是受害人的闺蜜。
今年10月,受害人郝女士报案称,其在东河区福瑞苑小区家中存放的金银首饰被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接到报案后,东河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开展侦办工作。
郝女士告诉民警,家中的首饰平时都放在卧室衣柜的抽屉里,平日并不经常佩戴,直至报案当天才发现首饰丢失。由于受害人无法提供首饰被盗的具体时间,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侦查民警认真分析案情,广泛收集外围证据,围绕入室盗窃后门锁没有破坏、疑似熟人作案的工作思路,与郝女士不断沟通,并根据受害人提供的密切交往人员情况展开深度摸排。在市公安局科信支队、分局警侦大队的支持下,民警发现受害人的闺蜜李某某于案发后,曾前往某贵重金属二手回收店进行金银首饰交易,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近日,在掌握相关证据后,侦查民警在东河区某居民住宅楼附近将李某某一举抓获。嫌疑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盗窃郝女士首饰的事实经过。今年30多岁的李某某没有固定工作,因与郝女士平日关系较好,双方互有往来,一次在受害人郝女士家中做客时,无意中看到郝女士存放在卧室抽屉中的金银首饰,一时心生贪念,随后利用郝女士的信任,骗取对方家门钥匙后悄悄配制,又趁郝女士家中无人之际,先后分四次潜入郝女士家中实施盗窃。得手后,又将赃物变卖给黄金回收店销赃,所得赃款已被其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追赃挽损等工作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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