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女士家正在读二年级的女儿因为感染支原体肺炎住进了医院。几天治疗后,孩子情况得到好转,符合出院条件。刘女士按照住院费用清单去窗口付费时,经过医保核算,最终医院只收取了她700多元的费用,这让她感到十分惊喜。
“孩子住院看病费用清单显示合计要花2400多元,所以我就准备了2500元,没想到最后我们只花了700多元。询问窗口的工作人员才知道,是因为孩子缴纳过城乡居民医保,所以住院保险能报销,700多元主要包括了一些自费药品、部分床位陪护费及医保的起付线等。”刘女士说。记者从包头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医疗保障,我市在校在园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婴幼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仅可以享受到普通居民应有的住院报销、门诊统筹、慢特病、重大疾病、大病保险等医保待遇,还可以享受高于普通参保居民在住院报销比例方面的倾斜政策,以及无责意外伤害在门诊治疗方面的优惠政策。“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在校在园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婴幼儿在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在区内苏木(乡镇)卫生院、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为95%、90%、85%、80%,家长可以用孩子的电子医保凭证、身份证或者二代社保卡进行挂号和费用结算。今年以来,我市有1.15万人次参保学生住院享受待遇,享受无责意外伤害待遇3689人次。”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苗海龙说。
记者了解到,为提升医保政策知晓率,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月先后开展了医保政策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圈等“10进+N”系列活动,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突出对未成年人参保缴费、门诊和住院待遇、无责意外伤害保障制度等惠民政策的宣讲,现场解读未成年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等政策,为困难儿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咨询,营造关心、关爱、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硕;实习生:吕艾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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