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芳
近年来,固阳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司法服务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书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助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础。固阳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院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载体。固阳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能动司法,拓展司法外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法院干警多次深入企业、农村等场所,向群众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单、宣传手册,为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深入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法治建设基层治理。结合固阳县地域和民族特色,固阳县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各族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推出便捷的法律服务举措,推出云上法庭、跨域立案、智能终端等一批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挂牌成立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建立“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7个“法官工作站”,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法官送法上门,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聚焦服务大局,培植民族团结进步丰厚土壤。固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把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凝聚团结的重要法宝,院领导多次带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宣讲民族政策、查看人居环境整改、走访村集体经济等工作。
今后,固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用生动的审判执行实践交出民族团结进步的司法答卷,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常开长盛。
(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王雪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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