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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取水 企业领罚

近日,一口被“私藏”的取水井,引起不小风波。石拐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条“违法取用地下水”的案件线索,检察人员几经周折未找到取水井,也未发现存在违法取用地下水的情况。经过对多家用水企业的连续排查,一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引起了检察人员的关注。

“制水设备并未连接自来水管道,那生产取水源呢?”沿着净水设备管道走向,检察人员边查看生产设备边提出疑问,一根与净水池连接的水管透过车间墙体向外延伸,墙体外围无任何与净水设备连接的接口,最大的可能性是向地下延伸。经排查,检察人员未在净水车间内找到水管走向,经询问涉案企业负责人,其有意回避问题。在离水管延伸消失不远处有一堆杂物吸引了检察人员注意,杂物紧邻车辆通道,极易造成过往车辆通行困难。清空地上杂物后,一口被“私藏”的取水井,跃入眼帘。这一口被“私藏”的取水井实际是供水管道的检修井,在检修井内又私挖出一口地下取水井,形成了“井中有井”。

挪开井盖就揭晓了谜底。2018年以来,涉案企业为节约生产桶装水的制水成本,将制水车间水管连接到检修井里的地下取水井,经过层层遮掩,违法盗用地下水资源,为企业节约了主要生产成本。检察人员现场调取了企业生产营业执照,并对涉案企业桶装水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经营许可证书规范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了涉案企业生产销售“某某尔”品牌的桶装水,证照齐全,无违法生产、销售情况,各项水质检测报告均符合国家标准,涉案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违法取用地下水资源进行桶装水制售。

近日,石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在辖区内开展违法取用地下水资源专项检查活动。近日,相关行政机关书面回复称,已对涉案企业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整顿。检察人员现场跟进监督封填“私藏”水井,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协商,为涉案企业另行引入生产用水源,随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取水口用铁板焊接方式进行封填,既不影响检修井的正常使用,又促进了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利用,也保障了居民的饮水安全。

“我们已经交了罚款,今后一定规范生产,不会再违法用水。”企业负责人表示。

小案不小,件件事关民生。地下水是城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农田灌溉的重要水源。保护地下水,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私自取水不但破坏生态平衡,地下水超采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最终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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