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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仲裁实现“零”的突破

近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包头仲裁委员会成功仲裁解决一起商标侵权纠纷,侵权商家向被侵权企业现场支付了赔偿金,标志着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仲裁案件“零”的突破。

此案申请人系云南省某商标权企业,因与包头市某商家发生商标侵权纠纷,向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处理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主持调解,经多次协商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后,协助双方向包头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从而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侵权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有力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行政调解+仲裁”是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效途径,对于推动多方参与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具有积极作用。双方通过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不断加强行政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更具公信力、更为快捷便利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合力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有效构建知识产权“同保护”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努力拓宽知识产权保护渠道,与包头仲裁委员会围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强化案件合作等多次研究会商,发挥仲裁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领域的优势,合力推进市场监管和仲裁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建设。

另据了解,不久前,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办理一起商标侵权纠纷行政调解案件,并经石拐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进行司法确认。此案件是我市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办理的首件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通过“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既能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纠纷高效、专业、低成本优势,又能赋予调解协议以法律的强制执行力。随着《包头市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十条措施》的认真落实,我市深化与司法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化解领域的协作配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此次案件受理到完成司法确认仅用时7个工作日,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保证了调解协议约定义务的及时履行。此次“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实践,填补了我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的一项空白,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促进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化解、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大保护格局的有益尝试。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霍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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