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东躲西藏”的被执行人沈某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本案中,申请人高某某与被执行人韩某某、沈某某(两人系夫妻关系)系朋友关系,几年间,韩某某、沈某某先后向高某某借款,后经法院判决韩某某、沈某某需偿还高某某19万元及利息。因韩某某、沈某某始终未能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韩某某、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视而不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法官通过多次网络“总对总”查控、传统查控及社区调查,经反馈,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此次恰逢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明确可靠下落,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后,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紧急调度法警果断出击,终于成功将被执行人依法拘传至执行局调解室。面对法官的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一再找借口,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基于此,法官依法对其宣读拘留决定。
拘留5日之后,在司法拘留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家属表示愿意代其履行本案债务,先还一部分债务,剩余债务分期偿还。申请人同意该还款计划,双方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郝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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