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这个证,心里特别踏实,对今后村里发展产业更有信心,也更加干劲十足!”通过对林权相关工作的前期部署、过程跟踪、梳理办证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近日,达茂旗自然资源局颁发了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林权)。
林权不动产登记证书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将林权登记全面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是切实履行林权登记职责的需要。
达茂旗自然资源局秉持着“承接一宗,解决一宗”的工作思路,权利人原有的合法林权权属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继续有效。在办理转移、变更、注销、抵押等登记或补(换)证时,将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颁发不动产权证。
达茂旗自然资源局在接受林权权利人的登记申请后,首先对申请材料初步审查,包括申请材料中的权属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等,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受理。其次,积极联系对接达茂旗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实地勘查,核实申请登记的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位置、小地名、所在林班和小班、林地面积、主要树种、林木株数、林种、林地四至等是否准确,以及明显地物标志、界线是否与实际相符。同时邀请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对林权权利人的林地范围进行实地测绘确定范围。确认无误后,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经实地核实后,数据准确、权属合法有效、图件符合实际的,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及达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公众号进行为期15个工作日的林权证变更登记权籍调查的公示。经过严格审查、核准无误后准予登记并及时核发不动产权证(林权)。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璐;实习生: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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