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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底 我市城镇全部实现清洁取暖

供热采暖工作关系百姓冷暖,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保障2023/2024采暖期顺利供热,及时、安全、稳定地将温暖送到市民家中,包头市财政局在前期已争取到中央资金和自治区资金的基础之上,又通过统筹安排筹措市级资金,切实保障市民温暖清洁过冬。

2021年4月,我市成功入选国家第四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示范试点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清洁取暖项目52个,供热面积5136.04万平方米,供热户数46.15万户。自项目实施以来,我市空气质量得到稳步提升,市民冬季供暖得到有力保障,达到了生态生活双提升的良好效果。预计到2023年底,全市所辖市四区、稀土高新区、外五旗县区城镇全部实现清洁取暖,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显著提升,达到75%以上。

为支持项目建设,真正把民生实事做到群众心坎里,包头市财政局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在原定中央支持资金的基础上,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到自治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做好本级资金配套工作,克服财力紧张困难,想方设法筹措市本级资金用于配套资金支付。采取预拨方式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收到上级指标文件后,第一时间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报请政府研究,同步预拨到各地区(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市制定《包头市清洁取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奖补管理办法(暂行)》,规范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使用。在资金分配过程中结合各旗县区工作任务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奖惩,倒逼项目加快实施,调动各旗县区、各部门建设积极性。

包头市财政局建立督导保障机制,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程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通过专报、通报方式按旬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督促各旗县区和市属项目单位加快清洁取暖资金支出,起到明显效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实习生: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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