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二手半挂车”买卖诈骗案,被告人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0元。
事情还要从2021年底说起。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韩某在微信平台发布售卖二手半挂车的信息,通过发送售车信息、电子合同、本人身份证照片等方式获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随即收取合同订金,然后以车辆无法办理提档、价格过高、车辆在外地、自己被隔离、回家过节等种种理由推脱,或者直接采取不回复信息、变更微信名或微信号,甚至直接将被害人拉黑等各类手段拒不返还订金。
就这样,先后有36名被害人上当受骗,总计102.9万元的订金进入了韩某的腰包,供其个人偿还债务及日常开销、娱乐。2023年3月,被告人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扣缴违法所得5.8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情形,认定坦白,依法从轻处罚;但其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酌情从严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遂作出以上判决,同时将扣押在案的5.81万元依法退还被害人,其余97.09万元违法所得继续向被告人韩某追缴。
法官提醒,在网上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坚持现场看车、核实车辆证件,尽量到正规的二手车市场购买,切勿贪图便宜从来路不明的渠道买车并轻易转账。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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