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本地户口,不必非得拥有稳定工作,灵活就业人员一样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近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成功获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资格,作为全国第二批7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也是自治区唯一的试点城市。
全国试点 全区唯一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和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有37.66万人,已累计向9.2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77.21亿元,住房公积金已成为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住建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我市及时响应,积极申报试点城市资格,经过努力,2023年4月,包头市被住建部批准为第二批7个试点城市之一,也是自治区唯一的试点城市。
为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根据住建部试点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正式印发了《包头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包头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试点工作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住房公积金这一普惠制度将惠及更多群体,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助力他们解决住房难题,让新市民和青年人在包头“稳业安居”。
自愿缴存 灵活取用
据了解,本次试点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体系,确立“自愿缴存,灵活取用;补贴激励,存贷挂钩;资金统筹,分类核算”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试点对象、缴存机制、存贷政策、风险管控、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内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和保障性。
一是明确缴存对象范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缴范围之外的,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二是建立灵活缴存机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缴存协议管理,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充分满足个性化缴存需求。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账户可自由转换,并支持异地转移接续。
三是稳步落实使用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间可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购房、还贷、租房等提取使用政策,在未贷款或贷款已结清后可自由退出并提取自愿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四是完善风险控制体系。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独立核算管理,单独设置资金池。建立资金平衡调剂机制及流动性管理机制,强化信用风险防控。
五是拓宽资金融资渠道。在资金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可采取有偿拆借资金、“公转商”贴息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补充流动性,防范流动性不足风险。
六是强化政策系统合力。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缴存后一年(含)以上未使用的,销户退出时按照缴存时间给予适度缴存利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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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帮您问
为进一步让广大市民了解这一惠民政策,记者采访了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热点问题以问答形式进行了解答。
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有何条件?怎样办理?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受户籍限制,年满16周岁且不满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业态人员等均可申请参加灵活缴存试点。需要说明的是,已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可以参加灵活缴存试点,但缴存职工失业、离职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或注销的,符合条件的仍可参加灵活缴存试点。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理缴存等相关业务。一是线上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和“包头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缴存开户、提取使用等业务。二是线下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受理部营业大厅、临柜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具体政策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进行咨询。
问:灵活就业人员灵活缴存、灵活取用具体体现在哪里?
答:一是“灵活存”。结合灵活就业群体职业特点,为灵活就业缴存人设计了固定缴存方式和灵活缴存方式供其选择。固定缴存方式包括按月、季、年缴存,满足职业相对稳定、有周期性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需求。灵活缴存方式,缴存人按照中心每年公布的缴存上、下限额标准,缴存额度、缴存时间由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安排。通过多种缴存方式满足缴存人灵活缴存需求。
二是“灵活取”。灵活就业缴存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随时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不受用途、额度、频次等限制。
问:符合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贷款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灵活就业人员已履行《缴存使用协议》约定义务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包头市建制单位在职职工在贷款次数、贷款房屋套数、贷款额度测算、最高贷款额度等方面享受同等权益。
一是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固定缴存方式,自签订《缴存使用协议》且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选择灵活缴存方式,自签订《缴存使用协议》且首次缴存之日满6个月后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低利率,现行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为3.025%和3.575%贷款利率标准,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问:据了解,包头市在2014年就对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等实施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本次试点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现有的个人缴存政策有什么区别?
答:灵活就业试点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之前个人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区别,首先在于缴存方式不同,个人缴存者只能按月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季度、年、灵活缴存四种方式,更加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其次,此次灵活就业试点缴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同时参与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一年(含)以上且其间没有公积金使用记录的,在其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给予缴存补贴。
【小贴士】
工作人员温馨提示,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了解具体政策。
一、微信公众号:1.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包头住房公积金” 。2.扫描、关注包头市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二、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址:https://www.btgjj.com
三、咨询电话:0472-12329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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