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白某某,将一面锦旗送至东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并主动向申请人付清了赔偿金。
赔偿责任有争议,公正判决化纠纷。事情还得从2022年5月说起,白某某从某银行处承接拆除门楼的工作,刘某某从白某某处承接该工作。在拆除门楼作业时,刘某某从高处跌落地面致多处受伤,并于当日送至医院就诊。经鉴定,刘某某伤残等级为九级。因赔偿责任和金额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某将白某某、某银行诉至东河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查明事实后,法院认为,刘某某与白某某之间、白某某与某银行之间构成承揽关系,并结合当事人责任义务、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确认白某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其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赔偿刘某某损失8万余元。
“我就觉得很冤,我不应该拿这笔钱!”因白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2023年8月,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联系白某某时,他一直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发现白某某有执行能力,只是心结未解后,法官决定约其面谈。谈话过程中,在白某某焦躁地抬腿就走时,法官耐心地将其叫回,不断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
在法官的多番劝解下,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白某某当场一次性付清了赔偿款。之后,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融媒体记者:李鸿瑶;实习生:姜坤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