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涉及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偏偏动起歪脑筋,牟取不法之利,终因触犯法律被判处刑罚。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医保诈骗案。
被告人侯某是某制药有限公司的医药代表,主要向医院介绍、推销治疗非小细胞癌的进口靶向药物“奥希替尼”,赚取公司的业绩奖金。这个药一般是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在吃了一二代靶向药物产生耐药性后服用,医生开药及医保报销的前提条件均是某项基因突变检测结果为阳性。
该制药公司与第三方基因检测机构有合作,在2020年至2021年间免费为肺癌患者做该项基因突变检测,侯某也多次组织患者进行免费检测,并把结果反馈给患者。在众多患者中,老高引起了侯某的注意,老高年龄较大、病情较重,侯某帮老高联系了基因突变检测,出于同情也出于完成任务赚取奖金的目的,侯某在拿到老高的阴性检测报告后,在老高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基因突变检测报告结果由阴性改为阳性,并将报告反馈给医院。老高凭着阳性报告在医院购买了12盒“奥希替尼”,并使用侯某伪造的基因突变检测报告进行医保报销。因为侯某的行为,导致国家医保基金被骗取40382.89元。案发后,侯某退还全部被骗医保金。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
青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被告人侯某在明知阳性基因检测报告是“奥希替尼”报销前提且老高需要医保报销的情况下,私自篡改检测报告,以达到销售药物的目的,并因他的行为,导致国家医保基金被骗取40382.89元。侯某行为符合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382.8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融媒体记者:霍晓霞;实习生:李自佳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