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认识的“她”,美丽善良、温柔体贴,让人坠入爱河,无可自拔。然而,这个远方的爱人不一定是“她”,也有可能是“他”。
近日,石拐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019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李某虚构女性身份,通过网络游戏与杨某、钱某加为好友并建立“恋爱关系”。谈“恋爱”期间,李某以索要节日礼物、购买化妆品、发红包秀恩爱、购买手机、家人生病去医院等理由骗取被害人杨某41477.73元、钱某65094元。在骗取钱某的过程中,同案女性郑某帮助李某发送语音并使用其支付宝收款2500元。李某所骗的钱全部用于自己日常开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冒充女性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郑某帮助被告人李某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融媒体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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