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包头市人社就业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包头市就业部门坚持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推深做实“双招双引一优化”,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全力推动稳岗减负,全力提升培训质量,全力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截至6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2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167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00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58.64%、77.78%、50.0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9%,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全力保障企业用工
相继印发了《包头市破解企业“用工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包头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包头市保障企业用工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5个外出招工引才组赴区内外10个城市开展招用工对接,签订劳务合作协议5个,达成就业意向4000多人,甘肃陇南450多名务工人员“点对点”输送到我市重点企业。圆满完成自治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春季大型招聘会承办工作,截至6月底,累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051批次,服务用人单位10205个,提供免费服务7.4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3.32万人次,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解决用工1.6万人。
突出重点群体就业
建立政校企对接服务机制,起草了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留包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校园招聘行”系列活动,征集就业岗位3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2%。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推动实现劳动就业子系统与工商登记信息实时关联,有效提高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精准度。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指导旗县区针对就业重点群体组织开展了“就业访民情”“春节送温暖”等活动,走访服务对象家庭518户、农村牧区劳动力5189人,特别是强化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脱贫人口的就业帮扶措施,脱贫人口务工就业269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6%。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兜底等多项举措,有效促进了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增收,农牧民转移就业15.24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12.49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76.9%、73.46%。
增强创业带动能力
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通过厚植生态宜创、创业主体培训等“八大计划”鼓励重点群体创新创业。及时转发了自治区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培训流程,强化实名制管理,补贴制创业培训270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7.6%;成功创业83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2%;带动就业281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0.2%。发布“逐梦鹿城创客汇”11期,累计为各类创业者开展创业服务活动3952次。圆满完成2022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年检评估认定工作,建设认定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106个,入驻创业实体5100户,带动就业3.7万人,我市新增自治区级创业载体28个,“创业包头云”网络服务平台入选全国地方就业创新事件。加大对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扶持力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64.2%。
提高技能培训质效
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制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优化调整培训管理体系,压实培训主体责任,指导旗县区及各类培训机构以市场就业需求为导向组织培训,推动自治区综柜系统与包头培训管理平台融通并行。召开“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议”,组织工作组到旗县区进行调研,详细把脉问诊,共同商讨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及企业职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新增自治区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2家、就业技能培训品牌2个。全市开展补贴制职业技能培训3.18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62.3%。
落实助企稳岗政策
推动政策找企、直补快办,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40.5万元,拨付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共计1376.59万元。按要求延长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到3月底,为5694人审核发放失业补助金3108.57万元,为5799人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581.94万元。制定了《包头市2023年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监测样本企业,全市1680户失业动态监测企业在岗职工总数较年初净增2473人,增幅0.84%。
同时,优化提升就业服务。制定出台了优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流程,不断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流程,全面实施网上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融媒体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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