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原区交管大队民警在道路上开展集中检查,第三警务区民警在沙河西街与210国道交会处设点盘查时,发现一辆红色摩托车从非机动车道驶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应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是不能长时间行驶于非机动车道的,所以我们就把这辆车拦了下来。”民警马星新介绍。
车辆被拦下后,民警闻到了驾驶员身上刺鼻的酒味。民警拿来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是否存在酒驾行为进行检查。“驾驶员一吹,显示酒精含量超标,已经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马星新说。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说:“我昨天晚上加班,下了班11点多喝了点酒,就一杯白酒嘛,怎么第二天还能测到?”
九原区交管大队民警依据相关法律,对驾驶员饮酒驾驶机动车及违规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满12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好多驾驶员往往不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也属于违法行为,而事实上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的,不仅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且酒后也是不能驾驶的,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应满24小时再驾驶机动车上路,否则如酒精不能完全分解的话,是很容易被查出酒驾行为的,且对道路交通安全也有隐患。”
融媒体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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