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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记者从青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从6月1日起,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据悉,国务院批复民政部同意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蒙古被列为试点省区。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就是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男女双方不但可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除受理本地常住户口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外,还要受理经常居住地为本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

据了解,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暂不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事项。跨省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需要提前通过“内蒙古民政厅官网”“蒙速办”进行网上预约、预审,并在网上预约时认真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完成预审。

(记者:梁晶晶;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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