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22年以来,我市已累计安排各类资金14.3亿元,多措并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取得新进展。
在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政策体系方面,我市抢抓财政部《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机遇,结合实际出台《包头市关于积极争取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税支持的工作方案》,推动各部门和旗县区快速启动、提早谋划,为后续资金争取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库建设方面,我市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县区召开项目储备专题培训会议,在“包头市财政项目枢纽综合服务平台”中专题开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模块,现已申报项目98个,总投资100.3亿元,申请资金总额60.8亿元。组织开展专题项目评审,帮助申报主体进一步完善项目。加强库内项目运用,目前已择优推选“希望园区再生水管线工程”等项目申报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资金。
同时,我市不断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资金支持力度。在持续推进森林草原生态修复方面,累计筹集资金3.89亿元。我市成为自治区唯一入选中央国土绿化示范试点城市的盟市,将在大青山沿线建设总面积18.1万亩的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在项目区内,持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涵养水源、防治土地沙化;通过围栏封育、人工补播、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等,积极推动草原生态修复;先行先试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被自治区确定为首个林草碳汇试点。
在持续推进流域湿地生态保护方面,我市累计筹集资金2.28亿元。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土右旗大青山水涧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在达茂旗扎达盖河道、昆都仑河九原段开展河道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此外,加快推进黄河湿地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对东河区南海湿地、昆都仑河湿地等重点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湿地面积扩大900多公顷。
在持续推进环境污染系统治理方面,我市累计筹集资金2.47亿元,聚焦黄河包头流域水污染治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中央及自治区水环境督察整改事项等工作。2022年,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7.5%,全市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在当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中居第17位;全年优良天数323天,较2021年增加20天,优良天数比例88.5%,同比提高5.5个百分点,PM2.5等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全部达标并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位列第15位。
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我市累计筹集资金5.66亿元,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并在原定中央支持9亿元资金的基础上,又争取到自治区专项资金4126万元。同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减轻地膜残留污染。增强城乡生活污染治理能力,支持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记者:郭健;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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