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我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领取待遇人员合法权益,给广大待遇领取人员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资格认证服务,我市积极开展2023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据了解,认证工作已经开始,认证范围为在包头市本级和各旗县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企业(含灵活就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2023年1月前已经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认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一个认证周期内完成一次认证即可。2023年新增的待遇领取人员,在首次领到待遇当月进行资格认证,当年无须再次认证。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23年度资格认证工作采用“内蒙古人社”APP进行网上认证。即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内蒙古人社”手机APP,打开“首页”-“资格认证”或“服务”-“养老保险”-“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模块,按APP提示进行资格认证(需注意,不是“实人认证”)。也可使用人社部“掌上12333”手机APP,注册电子社保卡后,在“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模块按提示完成认证。
本人使用手机APP认证存在困难的,可就近到社区、乡镇的劳动保障平台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手机APP认证操作。长期失能或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手机APP完成资格认证的,可由家属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送达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独居老人也可向领取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广大待遇领取人员要自觉形成定期自助认证的习惯,周期内没有完成资格认证、大数据认证未通过的,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暂停待遇发放,待完成资格认证后自动恢复并补发。领取待遇人员在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后,请及时在“内蒙古人社”手机APP内进行更新,以便接收资格认证相关提示信息。因社保系统中基础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导致手机APP无法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请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修改信息后,再进行资格认证。
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索取个人其他信息和财物的,市民应予以拒绝并及时报警。各级资格认证机构和工作人员会对待遇领取人员信息依法予以保密,确保数据安全。
此外,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参保单位或家属需在15日内到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对于不及时申报参保人员死亡、服刑等信息,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和其他手段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除追缴冒领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外,还将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融媒体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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