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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餐饮服务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将全市14家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4家连锁餐饮企业总部、34家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40家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8家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单位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助力包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的部分餐饮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这些企业包括: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具体的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等。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总监名单已经在包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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