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图书馆入馆须知
包头市图书馆向所有读者免费开放,为更好地服务读者,营造优美的阅读环境和学习读书氛围,进一步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包头市图书馆特修订完善入馆须知如下:
一、严禁携带影响图书馆公共秩序、给读者带来安全隐患的违禁物品(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包括弹药、管制刀具等)和各类宠物入馆。
二、读者可携带非酒精类饮料(置于防溢出容器内)入馆,不可携带有气味的食物、外卖盒餐等入馆。
三、请勿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四、爱护公物,不得损坏馆内文献及设施设备。
五、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六、保持馆内肃静,举止文明,请勿高声喧哗,不在馆内争吵、打闹,不破坏图书馆阅读环境。入馆后请将手机静音。
七、禁止占座行为,对占座物品不定期清理,对清理物品不负看管责任,遗失概不负责。若个人携带物品过多,请将物品存放到免费存包柜。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2023年2月7日
来源:包头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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