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16家企业入围公示名单,充分展示了包钢集团的高科技实力,标志着包钢集团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生根见效。
入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包钢(集团)公司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最有力的证明,也是包钢所属各企业坚持科技创新研发能力持续提升的验证。近年来,包钢集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企战略,围绕做强做优做大“钢铁、稀土”两大主业,大力发展资源及综合利用、物流、煤焦化工、节能环保、装备及现代服务产业五大新兴产业,不断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更大进展,树立内蒙古自治区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的新标杆。
据了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由国务院主导、科技部牵头的国家级企业资质认定。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以及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等方面的一系列实际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反哺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融媒体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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