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从2021年10月开始,持续深化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工作。通过数据共享,现已初步实现了不动产电子证照在不动产交易、金融机构贷款、户籍管理、入学等多个领域的应用。
不动产电子证照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比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具有信息安全、易使用、随时可验证等优势,解决了纸质证书携带不便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便利度。
今年,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共享各部门电子证照基础上,大力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扩大在教育、民政、公安、住建、金融机构、公积金等九类社会公共领域的应用。经过公安、住建、税务、教育、金融机构等九部门互相认证后,目前在办理房屋交易、户籍管理、入学、企业开办、金融抵押、公积金办理、不动产公证等业务中,办事群众可通过“包头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蒙速办”APP或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等渠道查询、下载电子证照,并直接用于相关业务办理。
下一步,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认可利用,提升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价值,优化与相关部门的登记数据共享方式,全力保障不同用户群体在不同业务办理中对不动产电子证照的应用,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能,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常态。
融媒体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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