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考试规则
1.考生自备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削笔刀、密封胶棒和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等参加考试。核酸阴性考生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核酸阳性考生全程佩戴N95口罩。
2.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金属首饰、书籍资料、电子设备以及其它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参加考试。
3.开考前6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持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可用电子截图打印纸质版)《健康情况承诺书》等分段错峰进入考点。上交《健康情况承诺书》,排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将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身份认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始终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不得中途离场。
5.考生拿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须认真核对科目是否正确,有无漏印、错印、字迹不清、缺页、缺损等,无误后,在试卷分发对照一览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举手报告,申请更换。凡开考后要求更换的,耽误的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准向监考员询问。
6.考生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报考单位、姓名、考生编号,并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未认真核对、粘贴条形码不准确、填涂信息有误、未在试卷分发对照一览表上签字,影响到考试成绩,责任自负。
7.考生要认真阅读试卷(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作答。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答卷)上穿孔、任意涂画或做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场时钟仅供参考,考试实施过程中各个节点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
9.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1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11.考生不准在考场内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不准私自传递文具、用品、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卡)等,不准将试卷(卡)或草稿纸等考试材料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1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整理好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双手放在桌下。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和答题纸(卡)装入原信封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4.守本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双公示”信息系统;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进行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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