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午后,丰沛充盈的阳光跃进窗户,洒满整个房间。12月5日,土右旗海子乡金和村村民王根俊的新房里温馨舒适,一家人正其乐融融围坐在一起吃饭。
“以前的老房子是土坯房,已经住了30多年了,冬天冷夏天热,墙壁上还都是裂缝。现在新盖的房子,铺了地砖、窗户严实又透亮,最重要的是安全。”谈及新旧住房的变化,王根俊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老破旧”曾是王根俊一家居住条件的真实写照。2022年,他通过向村委会申请,经过村级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旗乡两级审核公示,确定为2022年度的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于5月份开工建设并同步实施了外墙保温工程。8月份,王根俊一家如愿住进了敞亮、整洁的砖瓦房。
“多亏了党的好政策,这次政府给补贴了两万七千多元,我们自己掏了点钱,要不哪能住上这么好的新房,真是赶上好时代了。”王根俊的“小确幸”,折射了我市农村牧区群众的幸福生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让农牧民实现“安居梦”。2022年,我市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六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147户。截至9月底,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竣工,并增加了房屋结构抗震设防措施。旗县区住建部门组织相关责任主体进行验收,改造工程全部合格。
为了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市相关旗县区按照上级要求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旗县区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安全性评定(鉴定),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负责六类重点对象等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身份认定。对评定(鉴定)为C、D级的危房,在人员身份符合六类重点对象的前提下,纳入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范围。
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危改户不同的生活需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散聚结合、尽量集中的方式进行,主要采用统规自建、小集中统建、分散自建等方法。要求在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前,必须有基本的结构设计,同时还要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结构稳定、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等。改造后的房屋要达到结构安全、面积适当、人畜分离。此外还要求各旗县区住建部门健全农村牧区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高农村牧区房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今年,市住建局对相关旗县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补助资金拨付、建立危改户档案等方面进行多次现场指导抽查,对于违反规定的给出指导性意见,要求立行立改。通过实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月报制度,准确掌握工程实时进展情况,推进工程建设进程。此外,要求旗县区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投资效益,确保足额用于危房改造工程。目前,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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